关于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21 】 【选择字号:

临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

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甘事登字〔20167号)等文件精神,县编办结合实际,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10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临编办发〔201625号),从2016112日开始,利用3天时间,由县登记局局长潘富斌同志带队,和登记局其他2名成员组成抽查组,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随机和针对结合抽取的12家事业单位全面进行了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运行情况

从抽查的12家事业单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整体运行良好,能够遵守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能够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履职尽责,严格按《事业单位章程》行使职权,不存在超出职责范围开展工作的情况;通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面对面向事业单位宣传登记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了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了登记管理法制意识;同时也加强了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力度,为更好地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具体工作措施

抽查组按照3%的比例,对全县已通过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385个事业单位采取随机针对相结合的抽查方式,确定了教育、卫生、农牧、水务、文化广播等部门下属12家事业单位。及时给这些单位下达了《临洮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要求事业单位认真填写自查情况表及回执。抽查组先后对城市投资经营管理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洮阳初级中学、水土保持局、物价检查所、广播电视台、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洮阳中心卫生院、县委党校、残疾人联合会等12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核查。抽查内容为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时,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网络查询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事业单位是否按要求挂牌,是否将法人证书正本悬挂在本单位明显位置;住所是否与法人证书一致;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否与相关规定相一致,有无超出范围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开展业务;网络红页是否正常运行等内容。全面核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抽查后,对于出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要求其限期整改。核查人员如实填写核查记录表,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相关委托人)签字和盖章确认。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2家事业单位抽查情况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方面:一是个别单位没有在显要位置悬挂法人证书正本;二是部分单位网络红页不完善,更新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抽查,对各单位基本情况和运行现状进行了了解,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下一步,各单位要按照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一要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除已抽查的12家单位要按照各自实际进行对照整改外,全县其它各事业单位都要确定专人,同步进行自查整改。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加大跟踪监管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要安排专人加强指导。县编办要安排专人,对全县事业单位网络红页更新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将网络红页尚未完善或更新不及时单位全部统计出来,加强指导,配合这些单位做好网络红页信息完善工作。

三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县事业单位登记局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没有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节严重的,将约谈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给予书面警告、收缴证章、撤销法人登记等处罚,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事业单位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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