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5-27 】 【选择字号:

为促进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各项决策的股学性、准确性,按照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主任会议

()主任会议是县编办的主要决策形式。重大问题一律提交主任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特别重大的问题,经主任会议审议讨论后,提请县编委和县委、县政府决定。

()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由主任召集和主持。需要时,请副主任及有关股(局)长列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议题由主任确定。

()主任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县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研究审议地方性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规章及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

3.研究审议须提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4.研究县编办有关干部人事问题及机关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研究审定机关财务预算决算事项,研究决定重大经费开支事项。

5.研究安排重要工作及其它需要由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是办领导统筹、协调、研究县编办日常工作和部署工作的主要形式。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和各股(局)长组成,由主任召集和主持,或由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因工作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必要时可召开主任办公会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县委的决定、指示、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通报工作情况。

2.按照《临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临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权限,研究决定有关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审核、审批事项。

3.研究审定县编办工作要点和总结;研究审定全县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事项;听取各股(局)工作情况汇报。

4.研究决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重要工作。

5.研究其他需要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主任办公会议的决定在执行中需要调整、补充或改变的,须经下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复议。

三、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由县编办全体工作人员组成。由编办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召开。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总结、部署有关工作和临时性的重要工作。

四、会议组织准备和会议文件的签发

1.凡提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审定的事项,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主办股(局)要认真做好准备,写出简明扼要、主题突出、有具体明确意见的汇报材料。委员会议题收集、日程安排、会议通知、材料的把关审核、会议纪录、文书档案等项工作,由综合股承办。列席人员由综合股报请主任确定。主办股(局)要根据主任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形成的意见,将议题和汇报材料及时修改完善后交综合股汇总。委员会会议文件由综合股负责整理,经主任审核后按程序送签。

2.凡提交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主办股(局)要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涉及其他股(局)的业务,会前要充分交换意见,尽量协商一致。会议议题收集、日程安排、会议通知、会议纪录、文书档案等项工作,由综合股承办。列席人员由综合股报请会议召集人确定。提交会议的汇报材料,要正式打印成会议文件并提前送综合股。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如需形成纪要,由综合股负责整理,主任签发。

3.会议决定的事项,主办股(局)要抓紧办理,贯彻落实。综合股会同督查股负责催办、督查,并及时向办领导报告。

4.各股(局)计划召开的全县性业务会议,应当提前10天将会议计划(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会期、参会人员、人数、所需经费等)报送综合股,由综合股协调汇总,提请主任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全县性的会议应当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举办,尽量召开综合性会议,并控制会议规模。会议经费由综合股向县财政局专题报告,申请列入年度预算;临时性会议和阶段性工作所需经费,另行申请。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