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事承诺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5-31 】 【选择字号:

为全面提高服务水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本单位实行办事承诺制度,以促进机构编制工作的健康发展和顺利实施。

    1、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

    2、把方便群众、有利于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立足点  和出发点,凡属机构编制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推诿、不扯皮。时刻把维护服务对象的利益作为工作的“第一职责”,时刻把服务对象满意与否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牢固树立为民、爱民、利民思想。

    3、文明服务,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周到,坚持使用文明服务用语。

    4、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不刁难办事人员,不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不隐瞒服务项目和服务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不对应提供  的服务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拖延刁难,严格按办理时限进行办理。

    6、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物;不在执行公务中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

    7、对于服务中未按上述要求和标准执行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