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5-10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洮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定发〔201032号)和《中共临洮县委、临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洮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发〔201087)精神,设立临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委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按照改革、管理和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要求,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需要加强的的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综合性研究;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成效评估、信息宣传;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配合约束机制;管理和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加强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等。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

  ()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实施意见,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委部门与县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县与乡镇的权责分工。

  ()负责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审核调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员编制数额;负责省、市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解和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调整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方案;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设置并按规定报批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

  ()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受理机构编制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的检举和投诉,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编制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工作;审核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及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和市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调查研究;负责编办人事、财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宣传、干部培训、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机构编制专网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廉政建设、机关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业务股

  研究提出县直机关和乡镇党政机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县县直机关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方案;提出全县副科级及以上行政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对确需设立的临时机构提出意见;承办全县县直机关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与管理的具体工作;协调县直部门之间、县直部门与各乡镇的职责划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招聘)、选调(选聘)、人才引进、组织调配等工作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审核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和变动手续。

  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调整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和经费开支渠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各类事业单位管理规定;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设置并按规定报批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工作。

  ()机构编制督查室(对外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机构编制督查室)

  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效果评估工作,承担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协调和核查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其他事项

  ()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四部门”职责分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调配()、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障手续。县财政局凭入减编通知单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用、聘用()、调配()手续办理经费核拨和工资统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办公和限时办结制,不得自行设置其他前置审批程序。

  (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履行《行政许可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职责;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评估、年检和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汇总和网上登记工作;管理本级登记管辖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