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07 】 【选择字号:

县编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按照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甘事登字〔20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

一、加大学习力度,安排部署到位。县编办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编办和省登记局文件精神,并通过网络学习外省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好的做法、成效,为开展我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结合我县实际,10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印发了《临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抽查工作。

二、随机针对结合,确定范围对象。抽查工作的范围为全县已通过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385家事业单位。县编办按照3%的比例,采取随机抽查和针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了教育、卫生、农牧、水务、文化广播等部门下属12家事业单位。及时给这些单位下达了《临洮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要求事业单位认真填写自查情况表及回执。

三、内容流程并重,依规实地核查。抽查内容为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时,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网络查询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事业单位是否按要求挂牌,是否将法人证书正本悬挂在本单位明显位置;住所是否与法人证书一致;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否与相关规定相一致,有无超出范围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开展业务;网络红页是否正常运行等内容。全面核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抽查后,核查人员如实填写核查记录表,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相关委托人)签字和盖章确认。

四、明确核查结果,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检查发现各事业单位均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时,按时申请变更登记,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等。对于出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要求其限期整改。12家事业单位的抽查情况和结果将通过县编办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检查,加强了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力度,为更好地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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